浩博-女子仅因口角之争打伤他人被判一缓一
发布时间:2023-11-20 作者:浩博
本网讯(杨勇军 姜启明)外出游玩本是一件让人十分隔心的工作,一年过四旬的妇女,却在中秋节外出游玩时,仅因一点小事与他人产生吵嘴,进而产生抓扯并打伤他人。近日,四川荣县法院审结了该案,一审以居心危�Ʋ�险罪判处被告人斯相梅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。 诞生在1971年的被告人斯相梅系荣县不雅山镇人。2013年9月19日,是中国传统的中秋佳节。斯相梅与mm斯相惠搭乘其儿子吴里源驾驶的面包车,专门从不雅山镇到荣县双溪水库游玩。邻近午时,三人预备回县城吃饭,吴里源遂驾车从双溪水库往北街标的目的行驶,车行至原荣县人平易近病院年夜门口路段时,因会车抢道与另外一面包车驾驶员李平军产生吵嘴,两边产生抓扯打架。时代,李平军之妻吴淑娟路过此地扣问启事时, 斯相梅便上前抓扯其头发,用拳头击打其身体,并将其按在地上,造成吴淑娟腰椎骨折,经法医判定为轻伤。案发后,被告人斯相梅到公安机关自首,并补偿了受害人吴淑娟的全数经济损掉,获得其体谅。 荣县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斯相梅居心危险他人身体健康并致人轻伤,其行动已组成居心危险罪。鉴在其有自首情节,又系初犯,并获得了受害人的体谅,可合用缓刑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